承租人自行维修权与费用负担

民法-169民法小案例 / 租赁合同案例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承租乙的一套二居室,房内配有高端地暖。地暖因自身故障无法使用,甲告知乙,乙未予理会。天寒难耐,甲自行请工人维修,支出800元。甲能否自行维修?该费用由谁负担?
参考答案
甲可以自行维修,该800元费用由出租人乙负担。依据《民法典》第713条,租赁物需维修而出租人不履行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要件为: 第一,租赁物存在维修必要,且该必要非承租人过错所致; 第二,承租人已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经请求仍怠于维修; 第三,承租人自行维修所支出的费用转由出租人负担。 本案地暖因自身故障失去使用功能,并非甲使用不当,故不属承租人过错;甲已告知乙,乙未予理会,属于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甲由此自行雇工支出800元,该费用应由乙承担。租赁物维修义务及费用负担出租人怠于维修,承租人可自行维修并向出租人主张费用

红色=必须写出的采分点;蓝色=法条依据;黄色=陷阱词;灰色=可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