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向被害人调查取证的要件
题干
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立案侦查,聘请丙律师担任辩护人。丙仅经被害人乙同意,便向乙收集本案材料。丙的做法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丙的做法不正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3条第2款,辩护律师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材料,须同时满足三个要件:
第一,经检察院或法院许可;
第二,经被害人本人同意;
第三,经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本案中,丙律师只取得被害人乙的同意,未取得检察院或法院许可,程序上缺少关键要件,故不能自行向被害人调查取证。
三重许可:办案机关许可+被害人同意+证人同意,缺一即违法。
答案默认遮住——先回忆,再点答案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