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的救济途径

民诉-132民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例题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开设古玩店,以借自乙的翡翠观音作抵押,向丙公司贷款200万元;后经营亏损无力还贷,法院判决该翡翠观音归丙公司所有抵偿债务。执行中乙提出异议,被裁定驳回。乙能否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参考答案
乙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34条,案外人异议被裁定驳回后走哪条救济路径,取决于异议是否指向执行依据本身。 第一,异议人须为执行标的的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 第二,异议须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仅是标的物权属之争; 第三,异议实质否定执行依据内容的,只能依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 本案中,乙主张翡翠观音归其所有、甲无权处分,实为否定法院将该物判归丙公司抵债的判决,异议与原判决直接相关,不能另行起诉;且乙的借用关系缺乏证据,法院驳回异议并无不当。故乙应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先看异议打在判决还是打在标的物上,不能一律另行起诉。异议指向判决走再审,指向标的才另诉。

红色=必须写出的采分点;蓝色=法条依据;黄色=陷阱词;灰色=可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