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足的补足与赔偿责任

商法-102商法公司法案例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云腾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约定甲出资300万元并于设立时一次缴清,乙、丙均已足额缴纳,甲实际只缴200万元。公司因资金缺口未能按期扩充生产线,损失预期利润100万元。问:甲的出资差额应由谁补足?公司的损失应由谁赔偿?
参考答案
① 出资差额与公司损失,均应由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不能转由公司或其他股东分担。 ② 依据《公司法》第49条第3款、《公司法》第50条。 ③ 第一,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 第二,公司已经设立,由设立时的其他股东负连带之责; 第三,损失与欠缴有因果; 第四,损失客观可证。 ④ 本案甲认缴300万元仅缴200万元,应向公司补足100万元;乙、丙系设立时其他股东,须在100万元不足范围内与甲承担连带责任;生产线扩充受阻所失100万元利润,由甲赔偿公司损失。 谁欠缴谁补足并赔偿,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在不足范围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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