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错误的三种情形
题干
试述因果关系错误的三种形态,并说明其在故意犯罪既遂判断中的处理规则?
参考答案
因果关系错误同属具体的事实认识错误,其共同点是结果与行为的因果流程偏离预想,只影响既遂归属。
第一,狭义因果关系错误指因果流程偏离预想而结果仍由同一行为造成,通说认为不阻却故意犯罪既遂。
第二,事前的故意即结果推迟发生,观点一主张分开评价前后两个行为,前行为未遂、后行为过失,数罪并罚;观点二主张合并评价,后行为属不异常的介入因素、不中断因果关系,整体认定故意犯罪既遂。
第三,结果的提前实现指结果早于预想发生,应看是否已经着手:未着手的在犯罪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之间择一重,已着手且对结果有故意的,直接成立既遂。
第四,判断口径:先辨形态,再看行为人的故意能否覆盖整个因果流程,能覆盖即既遂,否则分别按未遂与过失处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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