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独立杀害中断因果关系
题干
徐某基于杀人故意击倒毛毛,误认其已死亡而离场,实际毛毛只陷入昏迷;徐某事后让蒋某前去收尸,蒋某到场见毛毛未死,拾石将其砸死。问:徐某的行为与毛毛的死亡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参考答案
结论:不存在因果关系。首先,徐某已着手实行杀人,但其打击只致毛毛昏迷,实行行为未造成死亡结果,结果尚未实现。其次,蒋某到场后发现毛毛存活,另起犯意实施杀害,属于第三人独立的故意犯罪行为,具有异常性与独立性,由该行为独立导致死亡,故中断因果链条。再次,徐某对死亡结果无归责基础,仅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蒋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判断关键在于介入因素是否异常、是否独立引起结果。《刑法》第232条 《刑法》第23条
答案默认遮住——先回忆,再点答案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