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比例减资与定向减资的表决要求

商法-54商法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案例题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乙、丙各出资100万元设立A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会拟减至150万元:方案一按出资比例各退还50万元;方案二仅向甲退还100万元,乙退30万元、丙退20万元。两方案各需何种表决比例通过?
参考答案
方案一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即可,方案二须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依据《公司法》第224条,减资原则上各股东按出资比例缩减出资额,法律另有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公司法》第66条,减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要件有二: 一是原则等比例; 二是非等比例减资即定向减资,须全体股东约定。 本案方案一符合比例要求,三分之二即可;方案二仅甲退出,未按比例,属定向减资,须甲、乙、丙一致同意,否则决议欠缺成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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