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犯的成立条件

刑法-235刑法共同犯罪主观题5 个采分点
题干
试述帮助犯的成立条件,并说明明知他人犯罪而仅提供日常食宿为何不构成帮助犯。
参考答案
帮助犯以提供物理性、心理性帮助为客观基础,尚须具备帮助故意与对结果的实质促进。 第一,帮助行为可采作为与不作为形式:供给凶器、望风属物理帮助,坚定他人犯意属心理帮助,有义务阻止而不阻止亦可构成。 第二,主观上须明知他人正在或即将犯罪;不明知而客观上提供便利的,因欠缺帮助故意而不成立帮助犯。 第三,帮助须对正犯结果具有重要促进作用,达到紧迫且不可或缺的程度;仅提供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服务、没有实质帮助作用的,不构成帮助犯,明知他人盗窃而照常供餐供宿即属此类。 判断口径:先看有无帮助行为,再看是否明知,最后检验对结果有无实质促进,三者缺一即不成立帮助犯。可援引《刑法》第27条。

答案默认遮住——先回忆,再点答案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