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区分

刑法-118刑法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案例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在高档西服店趁店员不备,将1000元的价格标签与标价8000元的西服调换。店员结账时查看西服但未发现异常,甲支付1000元后取走该西服。问: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可否存在不同观点?
参考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成立须具备以下环节: 第一,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 第二,相对方因此陷入认识错误; 第三,相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 第四,行为人取得财物、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 本案中,甲私自调换价签,属于虚构西服真实售价的欺骗;店员正是误信标签为真,才以1000元交付标价8000元的西服,即基于错误认识交付财物;店铺因此少收货款,发生相应的财产损失,且与欺骗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故甲的取财由店员的处分行为完成,符合诈骗罪构造。另有观点认为,店员对价签被调换并无认识,就差额部分难谓有处分意识,甲以平和手段违背占有人意志取得财物,应评价为盗窃罪;通说则主张成立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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