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与重新仲裁
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贸易合同纠纷,依仲裁条款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乙公司以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系伪造为由申请法院撤销该裁决,法院受理后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乙公司应在何时、向哪个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法院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乙公司应在收到裁决书后三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主张裁决所依据的证据系伪造的,法院可将案件交由仲裁庭重新仲裁。依据《仲裁法》第71条、《仲裁法》第72条与《仲裁法》第74条:
第一,申请人为不服裁决的当事人;
第二,期限自收到裁决书起算,为三个月;
第三,由仲裁机构所在地中院管辖;
第四,事由限于法定情形,伪造证据即属其一。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贸易合同订有仲裁条款,北京仲裁委作出裁决;乙公司主张对方所据证据系伪造,属法定可撤销事由,法院受理后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并无不当;重新仲裁无需另行组成,仍由原仲裁庭进行,仲裁庭开始重审后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撤销程序。
红色=必须写出的采分点;蓝色=法条依据;黄色=陷阱词;灰色=可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