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性

刑法-155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案例题8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在拥挤的地铁内窃得乘客一张信用卡,途中遇见好友乙,谎称该卡系自己在野外捡到。乙信以为真,陪同甲到银行,并由乙持卡取现。甲、乙的行为如何认定?
参考答案
①甲成立盗窃罪,乙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二人不成立共同犯罪。 ②依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窃卡后使用的依第264条以盗窃罪论处;依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 ③其一,须有盗窃信用卡的行为;其二,须实际使用该卡取现或消费;其三,冒用型还要求未经持卡人同意而冒用他人名义取现。 ④本案中,甲窃得卡后并未亲自提现,而是甲谎称系捡得使乙持卡取现,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取财,构成盗窃罪;乙对窃取事实并不知情,属乙误信拾得卡而冒用取现,具有占有目的,故成立信用卡诈骗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窃卡自用定盗窃,他人冒用定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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