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申请的主体与时点
题干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800万元到期未清偿,乙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对甲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受理后尚未宣告破产。甲公司股东张某持股12%,欲保住企业,可否申请重整?
参考答案
可以,占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有权在宣告破产前申请转为重整。依据《企业破产法》第70条,重整启动有两条路径:
一是债务人、债权人直接申请;
二是债权人已申请清算、法院受理后宣告破产前,由债务人或十分之一以上出资人申请转化。转化型须同时满足清算申请已被受理、尚未宣告破产、申请人主体合格。
本案乙的清算申请已获受理,甲公司尚未被宣告破产,张某持股12%已过门槛,故可提出清算转重整申请,由法院审查后裁定。
清算受理后、宣告破产前是转化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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