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与拘传的区别

刑诉-154刑诉第十四章特别程序案例题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酒后超速驾车撞死路人,让妻子乙赶到现场报警并谎称自己是肇事者。公安传唤乙,乙供出顶罪真相后,公安拘传甲,甲到案后供认交通肇事。本案中传唤与拘传的适用有何区别?
参考答案
传唤不是强制措施,拘传属于强制措施,二者性质不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刑事诉讼法》第119条: 第一,强制力不同,拘传具有强制到案效力,拒不到案可强制其到案;传唤只是通知当事人到案受讯,不具强制性。 第二,适用对象不同,拘传仅限未被羁押的嫌疑人、被告人;传唤适用于当事人,不含证人。 第三,手续不同,传唤应出示传唤证及工作证,现场发现的嫌疑人可口头传唤;拘传须出示拘传证,不得口头拘传。 本案乙被传唤,对乙适用传唤,未强制到案;甲未被羁押,公安对其适用拘传强制到案,符合对象与手续要求。强制措施传唤:无强制力、对象宽、可口头;拘传:有强制力、限未羁押、须拘传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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