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分

刑法-266刑法相似罪名对比主观题5 个采分点
题干
区分侵占罪与职务侵占罪,应从对象、行为前提、主体等哪些维度判断?各自的入罪核心与界限是什么?
参考答案
两罪底色都是合法持财后据为己有,分水岭是有无职务便利、对象是否本单位财物。对象上,侵占罪指向脱离占有之物,如遗忘物、埋藏物与代为保管物;职务侵占罪限定为单位的财物。前提上,侵占罪是先已持有、再变占有为所有并拒不返还;职务侵占罪必须借助主管管理经手的职务去取得。主体上,前者为一般主体,后者须为非国家工作人员,从事公务者改按贪污论。定性上,只有熟悉环境之便而顺手取走单位财物的,应认定为盗窃,不是职务侵占。判断口径:先问财物是否单位所有,再问取财是否靠职务,两问皆「是」落到《刑法》第271条;否则回《刑法》第270条,靠熟悉环境则定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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