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承诺不实与股权对外转让

商经知-21商经知简易注销与股权对外转让客观题8 个采分点
题干
张某、李某、王某设立甲公司,持股40%、30%、30%。2025年8月,张某将股权转让给赵某退出。2026年3月,全体股东承诺债务已清偿,经简易程序注销登记。2026年5月,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尚欠其货款2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转让股权须经李某或王某同意 B.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未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C.股东承诺不实,注销登记无效 D.甲公司股东应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结论:B、D正确,A、C错误。 第一,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书面告知数量、价格与支付条件,由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无须征得其同意通知而非同意; 第二,其他股东接到通知满30日不答复即视为放弃该优先权,转让不被无限期拖延30日沉默视为放弃; 第三,简易注销须公司无债务或债务已清、全体股东承诺,公告期不少于20日无债加全员承诺; 第四,承诺不实的注销登记仍有效,仅由股东对注销前债务负连带责任注销有效担连带。 A项错,对外转让无须其他股东同意; B项对,接到通知30日不答复视为放弃; C项错,注销登记不因承诺不实而无效; D项对,股东就公司旧债担连带责任简易注销注销有效,股东担连带

答案默认遮住——先回忆,再点答案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