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与出资责任8 张
商经知-01
法人人格否认的个案适用
必考
1/8
李某、左某、戴某共设三剑客公司,持股7:2:1,李某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急需用钱,操控公司高价购入乙公司原材料并从中获利。丙公司对三剑客公司货款债权到期,公司无力清偿。下列正确的是:A.丙公司有权要求李某、左某、戴某承担连带责任 B.丙公司有权要求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C.三剑客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D.如相关主体担责使丙公司债权获清偿,日后公司再有不能清偿的债务,李某均应承担连带责任
B、C 正确。知识精要:
第一,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 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并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须对公司债务负连带责任 ;
第二,人格否认个案适用 ,只追究滥用者,其余股东仍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恶意相对人 明知股东借交易牟取私利仍予配合的,受害公司可向其主张相应责任。逐项判定:A 错,左某、戴某未参与其中,不担连带;B 对,仅李某对丙公司负连带;C 对,乙公司并非善意,三剑客公司可追责;D 错,担责后否认状态即被修正,日后债务不当然连带。法人人格否认 一案一否,责及滥用者,不及善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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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02
无面额股转换与分红期限
常考
2/8
甲股份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设立时发行面额股。2025年股东会决议就2024年利润进行分配,未载明分配期限。2026年公司经营困难,将已发行面额股转为无面额股,并增发200万股募得股款500万元。下列正确的是:A.分红决议后应在一年内完成分配;B.可将部分面额股转为无面额股;C.发行所得股款中至少2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D.未计入注册资本的列入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C 正确。知识精要:
第一,股东会作出分红决议后,董事会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 完成分配,而非一年;
第二,面额股与无面额股之间只能整体转换 ,公司须择一发行,不得混合或部分转换;
第三,采用无面额股发行的,所得股款应二分之一以上 计入注册资本,本题500万元中至少250万元入注册资本;
第四,资本公积金并非绝对禁用于弥亏,在盈余公积金不足 时依法可以弥补亏损。逐项判定:A 错,期限是六个月;B 错,部分转换违反择一原则;C 对,250万元恰为股款半数;D 错,未计入部分虽入资本公积金,但仍可作为弥亏的后位财源。无面额股 转换只认全转,募资半数入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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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03
股权继承与股东资格认定
常考
3/8
张某是甲公司第二大股东,2025年1月赴美考察遇车祸身亡,生前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唯一儿子张晓某(两岁半)。张某已离异,甲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无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张晓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股东 B. 未经甲公司商事变更登记,张晓某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C.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李某有权对张某遗留的股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D. 张晓某有权继承股权成为甲公司的股东
结论:
D项正确,A、B、C均错误。知识精要:
第一,法律对股东资格未设积极条件,能否成为股东与民事行为能力无关,股东资格不设行为门槛 ;
第二,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合法继承人原则上可继承股东资格,但章程另有规定或全体股东事先约定的除外,约定优先,无约定可继承 ;
第三,股东名册是确认股东身份的内部依据,工商登记仅生对抗善意相对人的效力,登记非设权要件 。逐项判定:A错,张晓某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妨碍其成为股东;B错,未变更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C错,章程与全体股东均未作安排,李某无优先购买权;D对,遗嘱将全部财产归其子,股权随之继承。
资格无门槛,继承先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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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04
名义股东处分代持股权的效力
常考
4/8
李某出资,借好友希希名义与戴某、左某设立三剑客公司。希希因炒股欠乙公司巨债无力偿还,乙公司申请法院执行希希名下部分股权。希希急需用钱,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不知情的皮蛋并办理变更登记。下列正确的是?A.该转让属无权处分 B.转让无效 C.李某有权对执行希希名下股权提出案外人异议 D.李某有权要求希希赔偿
结论:C、D正确。知识精要:
第一,名义股东处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代持股权属有权处分 ;
第二,受让人善意、对价合理且已办变更登记的,参照善意取得 取得股权;
第三,实际出资人受损的,只能依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索赔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四,对法院执行名义股东名下股权,实际出资人可作案外人 提执行标的异议。逐项:A错,希希为登记股东,处分其名下股权属有权处分;B错,皮蛋善意且已过户,转让有效 ;C对,李某与执行标的有利害关系 ,可提案外人异议,不服另提执行异议之诉;D对,李某可依代持协议要求希希赔偿损失 。外观主义 有权处分,善意取得,内部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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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05
出资催缴与股东失权程序
常考
5/8
三剑客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章程约定各股东于公司成立时缴一半出资、余款2029年12月31日缴足,公司成立后查明李某实缴仅100万元。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A.董事会应当对股东的出资情况进行核查;B.应当由公司向李某发出书面催缴书;C.宽限期满李某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可以向李某发出书面失权通知;D.李某收到失权通知之日起,丧失其未缴纳出资对应的股权。
结论:A、B 正确,C、D 错误。知识精要:
第一,董事会负核查出资 义务,发现股东未按章程约定足额缴纳的,由公司 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主体是公司而非董事个人;
第二,催缴书可载明宽限期,自发出催缴书之日起不少于六十日 ;
第三,宽限期届满仍不缴纳的,须经董事会决议 才可发出书面失权通知,股东会无此权限;
第四,股东自通知发出之日 丧失未缴出资对应的股权,该股权应在六个月内转让或减资注销,未处理的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补足。逐项判定:A 对,董事会是法定核查主体;B 对,催缴书以公司名义发出;C 错,失权决议机关是董事会;D 错,起算点是发出之日,不以收到为准。股东出资催缴与失权 催缴归公司,失权归董事会,通知发出即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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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06
无权处分出资与抽逃出资的责任
必考
6/8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设立甲公司,张某任董事长。张某以非法继承的房产出资,已交付并过户;王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已过户但未交付;李某以受贿所得现金出资;赵某出资10万元后,公司成立即伪造合同抽走该款。正确的有:A.张某房产出资无效,应补缴出资;B.王某应在法定期间内交付土地,交付之日起才享股东权利;C.李某以赃款出资无效,应补缴出资;D.赵某抽逃出资致公司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负连带责任。
结论:A、B、D 正确,C 错误。知识精要:
第一,货币出资只问是否足额存入公司账户 ,不问来源,赃款出资有效;
第二,非货币出资须交付与权属变更 齐备,股东权利自实际交付 时享有;
第三,以无处分权财产出资按善意取得 判断,公司知情即不能取得,出资人须补足;
第四,抽逃出资应返还,致损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其承担连带赔偿 。逐项判定:A 对,董事长知情视为公司知情,无法善意取得;B 对,仅过户未交付,仍须交付;C 错,货币不问来源;D 对,董监高负连带责任。出资瑕疵与抽逃出资 货币不问来源,非货币交付才享权,抽逃出资董监高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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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07
发起人出资瑕疵的补足与连带
必考
7/8
甲乙丙各认缴150万元设立联强公司,章程成立时缴足。甲按时缴纳;乙自付100万元,与丙约定由丙垫付50万元;丙以房屋作价200万元完成自己与乙的出资,该房实际仅值150万元。公司增资扩股时,丁认购10万元却未按时缴款。A.丙房屋高估50万元,应由丙补足,甲、乙在不足范围内连带;B.应由乙补足,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乙赔偿;C.应由乙补足,甲、丙在不足范围内连带;D.丁应向公司补足,甲、乙、丙连带。
结论:B、C 正确。知识精要:
第一,非货币出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额的,由该股东向公司补足差额 并赔偿损失;
第二,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在该出资差额范围内与其负连带责任 ;
第三,认缴新增资本的股东出资不实,由该股东自行补足 并赔偿,发起人不牵连,董事、高管 有过错时承担相应责任。逐项判定:A 错,丙以该房已缴清自身出资,缺口归于乙,且连带主体颠倒;B 对,乙欠缴 50 万元,应补足 并赔偿公司损失;C 对,甲、丙作为发起人在该缺口内连带 ;D 错,丁系增资入股 ,瑕疵不牵连发起人。发起人出资连带责任 设立连带,增资单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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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08
虚增利润分红的抽逃出资认定
常考
8/8
三剑客公司股东李某持股80%,戴某、左某各持10%,出资均已缴足,李某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5年税后可分配利润1000万元,李某利用职权虚增利润1000万元,制订分红方案将2000万元按出资比例分给全体股东,股东会通过。A.李某构成抽逃出资,戴某和左某也构成抽逃出资;B.李某应返还分红所得1600万元;C.戴某可主张对虚增利润不知情而免于返还;D.左某可主张对分红决议投反对票而免于返还。
结论:A 正确。知识精要:
第一,抽逃出资的典型形态含虚构债权债务转出、凭虚假报表虚增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转出等未经法定程序取回出资,虚增利润分红 即属此类;
第二,认定以客观行为 为准,是否知情、是否投反对票均不影响成立;
第三,抽逃额限于虚增利润,真实分红不受影响,抽逃股东负返还 义务,公司受损时负有责任的董监高连带赔偿。逐项判定:A 项对,李某主导、戴某左某心照不宣彼此成就,三人均实施抽逃;B 项错,李某1600万元中属抽逃者仅800万元 ;C 项错,不知情 不能对抗既成事实;D 项错,反对票 不免除返还责任。抽逃出资 虚增分红即抽逃,知情反对皆不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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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决议与清算14 张
商经知-09
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约的效力
常考
1/14
吾思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张某为法定代表人,对外签约超过200万元须经股东会同意。2025年8月,张某未经股东会同意,擅自代表公司与大地公司签订250万元服务器买卖合同。该合同效力如何?A.张某违反章程订立合同,合同无效 B.张某有法定代表人身份,章程限制对其不生效,合同有效 C.张某代表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 D.合同可撤销,大地公司享有撤销权
C正确,A、B、D错误。
第一,章程对法定代表人权限的限制属内部约束,对内有效,对外不能对抗善意相对人内部限制不对外 ;
第二,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约,除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外,该行为有效越权代表有效 ;
第三,相对人善意即可信赖,公司只能向越权人内部追责善意相对人受保护 。A错,章程限权不具对外效力,不能据此否定合同章程不对外 ;B错,章程限制对张某有效,越权者须担责限权对内有效 ;C对,大地公司善意,合同对公司生效越权合同有效 ;D错,本案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事由无可撤销事由 。法定代表人越权代表 内部限权管不住外人,善意相对人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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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0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登记效力
常考
2/14
章程规定甲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兼法定代表人。张某原任该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后股东会决议改选李某为董事,公司未办变更登记但函告了乙公司。此后张某仍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丙公司签购销合同。下列正确的是?A.设立时应将股东认缴和实缴出资向登记机关登记 B.未办变更登记,李某不能成为法定代表人 C.申请变更登记应由李某签署申请书 D.张某与乙、丙两公司所签合同均有效
C正确,A、B、D错误。
第一,设立登记事项只含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股东姓名,股东认缴与实缴出资属公示事项而非登记事项出资额为公示事项 ;
第二,章程既把董事与法定代表人绑定,董事改选时法定代表人随之更换,自决议作出即生效,登记仅生对抗效力登记非生效要件 ;
第三,更换法定代表人须走登记,该申请书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提交,避免原法代借故拖延新法代签署 。A错,出资信息在企信网公示即可非登记事项 ;B错,李某自改选决议生效时已是法定代表人内部已生效 ;C对,变更申请书由李某签署新法代签署 ;D错,乙公司已被告知属知情相对人,该合同对甲公司不生效力,仅丙公司善意故合同有效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登记的对抗效力 换人看决议不看登记,知情的挡回,善意的照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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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1
股东会决议权限与担保程序
常考
3/14
刘某与长江公司均为黄河股份公司股东。2025年8月公司召开股东会,刘某对下列决议的权限、程序有异议,章程无特别规定,其异议应获支持的是?A.公司为股东长江公司的200万元贷款担保,由全体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B.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决议解聘李某的CEO职务 C.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决议提前解除无过错董事张某职务 D.经出席会议股东表决权2/3以上同意,决议更换职工董事江某
①A、B、D的异议成立,C项异议不能成立。
②知识精要:
第一,股东会人事权只覆盖非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换股东会人事权 ;
第二,公司为股东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股东回避表决,由其他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关联担保回避 ;
第三,聘任与解聘经理属董事会职权,股东会不得越权董事会职权 ;
第四,股东会可无因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仅生赔偿责任无因解任 。
③逐项判定:
A项未令长江公司回避,程序违法,异议成立未回避 ;
B项股东会解聘CEO越权,异议成立越权 ;
C项更换非职工董事经出席股东过半数通过即合法,异议不成立合法 ;
D项股东会无权更换职工董事,异议成立职工董事 。谁选谁换,谁聘谁解 关联担保必回避:被担保股东不投票,其余出席股东过半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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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于2025年1月被甲公司股东会选为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3年。2026年2月,甲公司股东会经代表8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决议解除张某的董事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任期未满,张某可向公司主张解除职务不生效 B.甲公司经股东会有效决议,有权解除张某的董事职务 C.如张某未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甲公司不得单方解除其职务 D.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张某职务的,张某可向公司主张赔偿
①B、D正确。
②知识精要:
第一,公司与董事系委托关系,股东会选任、董事同意任职即成立,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任期未满不影响 ;
第二,解任权归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即生效,不以董事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为前提无因解职 ;
第三,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的,该董事可请求公司赔偿赔偿请求权 。
③逐项判定:
A项错误,任期未满不阻却解任生效,张某无权主张不生效无据 ;
B项正确,经有效决议即可解职有效决议 ;
C项错误,解任无须董事有违规事由无因 ;
D项正确,无正当理由提前解职应赔偿赔偿 。委托关系,双向任意解除 解任看股东会决议,赔偿看有无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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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3
高管竞业的归入权与赔偿责任
常考
5/14
王某任甲公司总经理,未经授权擅自出任经营同类业务的乙公司董事长,年薪100万元,并将甲公司客户介绍给乙公司,致甲公司重大损失。丙公司系甲公司原料商,甲公司欠其200万元货款逾期无力偿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年薪系其合法劳动所得,归王某个人
B. 该年薪系违反忠实义务的竞业所得,应归甲公司
C. 丙公司可要求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 甲公司可要求王某赔偿损失
结论:B、D 正确,A、C 错误。
忠实义务
知识精要:
第一,董事、高管对公司负忠实义务,未经章程规定或股东会同意,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
同类业务 ;
第二,违反忠实义务取得的收入,公司享有
归入权 ,可请求全额收归公司;
第三,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致公司受损的,应向公司承担
赔偿责任 ;
第四,公司以外的债权人因自身债权未获清偿,只能向公司主张,与高管竞业行为无
直接因果 。
逐项判定:A 错,该年薪系擅自竞业所得,并非个人合法劳动报酬
归入权 ;B 对,竞业收入应由甲公司归入
归入权 ;C 错,丙公司货款未获清偿与王某竞业无直接关联,不能要求连带
债的相对性 ;D 对,王某谋取公司商业机会致损,须向甲公司赔偿
赔偿责任 。
《公司法》第184条 《公司法》第186条 《公司法》第188条 高管擅自竞业所得归公司所有,执行职务致公司损失须自赔,公司外债权人只能找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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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4
事实董事与股东代表诉讼前置豁免
必考
6/14
美迅怀柔公司未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李某系鄂某之妻,张某任监事,公司经营实由鄂某掌控。后牛某、王某增资入股但不参与经营。2025年3月鄂某伙同张某将公司455万元拆借给鄂某任法定代表人、董事兼经理、张某任监事的美迅朝阳公司,该公司2026年1月解散注销,鄂某未追款。牛某、王某诉请二人赔偿。A.鄂某非董事高管不担责 B.鄂某实际执行事务应担责 C.起诉前须履行前置程序 D.未履行前置程序可直接起诉
结论:B、D正确,A、C错误。
第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纵未出任董事,只要实际经营管理公司事务,即属事实董事,须负忠实勤勉义务事实董事 ;
第二,股东代表诉讼原则上先诉救济,须书面请求且交叉管辖——董事、高管侵权找监事会,监事或他人侵权找董事会交叉管辖 ;
第三,被请求对象恰是被告、公司治理机构瘫痪等情形下公司无起诉可能,前置程序即可豁免前置豁免 。A错,鄂某虽非正式选举的董事,但实际掌控经营,不能据此免责;B对,其以关联交易转出资金致公司受损,应担赔偿之责;C错,本案公司已无起诉可能,无需先诉救济;D对,牛某、王某可径行提起代表诉讼。事实董事与前置程序豁免 实控人实际管事即事实董事;求告对象就是被告则免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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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5
董高与影子董事的对外赔偿责任
常考
7/14
宁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为免被特别处理,董事会决议虚增收入利润,致2025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损害投资人利益,投资人起诉宁公司及董事长李某。控股股东为金公司,金公司系星公司全资子公司,覃某持星公司100%股权,宁公司事务均需覃某首肯。A.应由宁公司赔偿后再向李某追偿 B.李某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C.覃某非董事高管,不承担赔偿责任 D.投资人可将宁公司、李某、覃某列为共同被告追究连带责任
结论:B、D正确,A、C错误。
第一,董事、高管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公司对外赔偿;行为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还须自行对外担责外部直接责任 ;
第二,此项责任不须先由公司赔付再内部追偿,投资人可径向有重大过错的董事主张无须先追偿 ;
第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指令董事、高管实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举的,须与该董事、高管一同承担连带责任影子董事连带 。A错,其将对董事的责任降为公司内部追偿;B对,李某参与决议且有故意,应直接向投资人赔偿;C错,覃某虽未任职,却实际操控公司经营,属影子董事;D对,投资人可将三者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连带赔偿。影子董事 对外致损公司先赔,董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同赔,幕后实控指示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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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6
股东知情权与压迫回购
必考
8/14
张某持甲公司5%股权,李某持95%为控股股东,长期排挤张某参与经营,令亲属把持要职领高薪。2024年甲公司设全资子公司乙公司,乙公司业绩向好却从未分红。张某申请查阅乙公司会计账簿、凭证及会计报告被拒。A.张某可请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 B.张某立字据放弃查账后,公司即可拒绝其查阅 C.张某非乙公司股东,无权查阅乙公司账簿凭证 D.张某查阅乙公司会计报告须书面申请并说明目的
结论:A正确,B、C、D错误。
第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滥用权利、严重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受压迫股东可请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不以股东会决议和投反对票为前提压迫回购 ;
第二,知情权分两层,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名册、章程等非核心文件可查阅并复制,公司不得拒绝,会计账簿与凭证仅可查阅,须书面申请并说明正当目的资料分层 ;
第三,母公司的股东对全资子公司同样享有查阅权,公司以子公司独立为由抗辩不能成立双层穿透 。A对,李某排挤张某参与经营、以裙带把持要职,属滥用权利,回购请求成立滥用权利 ;B错,知情权为法定权利,书面放弃不生效力法定权利 ;C错,张某虽非乙公司股东,仍可穿透查阅全资子公司资料全资子公司 ;D错,会计报告属非核心资料,无需书面申请与说明目的非核心资料 。股东知情权 控股股东压迫小股东,小股东可要求公司合理价格回购;全资子公司资料可穿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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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7
董事会决议撤销的原告与期间
常考
9/14
张、王、赵出资设甲公司,聘刘某为总经理,张、王、刘组成董事会。章程规定年捐赠额不超上年度税后补亏后利润5%。2023年公司亏损300万元,2024年12月董事会仍决议捐款1000万元,2025年1月诉请撤销。赵某系代李某持股的名义股东,董事会未通知赵某,王某已将股权转让给马某。下列正确的是:
A. 实际出资人李某有权申请撤销
B. 总经理刘某无权申请撤销
C. 决议时马某非股东,无权申请撤销
D. 赵某应在决议后60日内申请撤销
结论:B、D 正确。
决议撤销之诉
知识精要:
第一,决议内容违反章程,或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章程的,股东可诉请撤销,程序仅有轻微瑕疵且对结果无实质影响的不予撤销
可撤销事由 ;
第二,原告只须起诉时具备股东资格,决议作出时是否股东在所不问
起诉时股东资格 ;
第三,撤销权受除斥期间限制,一般为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自知或应知之日起算且最长一年,而董事会本无须通知股东,故仍适用一般期间
六十日除斥期间 。
逐项判定:A 错,李某只是实际出资人不是股东,无原告资格
实际出资人非股东 ;B 对,刘某为总经理兼董事,无股东身份即无撤销权
高管无权撤销 ;C 错,马某受让股权后起诉时已是股东,可对入股前的瑕疵决议主张撤销
新股东可诉 ;D 对,本案撤销的是董事会决议,未通知非董事股东不属特别起算情形,仍为决议作出后六十日内
六十日内提起 。
《公司法》第26条 原告看起诉时,期间看决议日,董事会决议不适用未通知股东的特别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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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8
分红请求权与决议瑕疵效力
常考
10/14
福瑞德公司有九名股东。董事会提前三天通知开股东会,甲乙丙丁出席,戊委托丁代投票,另四名股东未参会。会议作出分红决议和甲乙向瑞盛公司转让股权的决议。一年后公司未分红;甲乙股权已过户但瑞盛未付款。章程规定股东会须过半数股东出席方可召开。问甲应如何救济?
A. 凭分红决议诉公司给付利润
B. 请求瑞盛公司返还股权
C. 以到会人数不足章程请求确认决议不成立
D. 以提前三天通知不合法主张撤销决议
结论:A 正确,B、C、D 错误。股东会决议瑕疵
知识精要:
第一,股东会一旦作出利润分配决议,股东原本抽象的分红期待就转为具体确定的利润分配请求权 ,公司不按方案支付的,股东可持决议直接起诉,并主张逾期利息。
第二,决议瑕疵按轻重分流:根本未开会、未表决、出席人数或表决权数不足的,决议不成立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章程的,可撤销 ;内容违法的,无效 。
第三,程序瑕疵轻微、未实质妨碍股东接到通知并参会表决的,法院不予撤销 。
逐项判定:A 对,分红决议已使请求权具体化,甲可诉请公司按决议付钱持决议起诉 ;B 错,股权转让已生效并完成变更登记,甲只能依合同索要价款、追究违约,无权要求退回股权 ;C 错,戊委托丁投票等同戊本人出席表决,出席股东达五人、已过半数,符合章程出席人数达标 ;D 错,提前三日通知虽有瑕疵,但无人因此错过参会,无实质影响 ,无须撤销。
《公司法》 分红决议让抽象分红权变为具体债权;程序瑕疵轻微反而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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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19
异议回购与司法解散之辨
必考
11/14
新雨公司经营良好。2025年3月,股东会决议将机器设备及库存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转让,公司转行做广告,持股11%的股东李某反对,坚持解散公司并分配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李某可请求法院解散新雨公司
B. 李某可请求公司以300万元收购其股权
C. 协商收购不成,李某可向法院起诉
D. 李某可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结论:C 正确,A、B、D 错误。
股东异议回购请求权
知识精要:
第一,有限公司股东对决议投反对票,仅在转让主要财产、合并分立、连年盈利不分红等法定情形下,才可要求公司以
合理价格 收购股权;
第二,该权利须先
协商前置 ,决议后六十日内谈不成,九十日内可诉;
第三,司法强制解散以公司
管理僵局 为前提,与盈亏无关,且须持股一成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出。
逐项判定:A 错,公司一直正常经营,不存在管理困难
无僵局 ;B 错,回购价须合理并由双方商定,股东无权自定三百万元
不得自定价格 ;C 对,协商不成即可诉请公司回购
起诉回购 ;D 错,决议的召集、表决与内容均无违法违章,
不可撤销 。
《公司法》第89条 《公司法》第231条 转让主要财产可异议回购,无僵局不能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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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20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必考
12/14
海航投资公司由海航控股、赵小海分别持股60%、40%;其全资子公司皇城酒店由海航控股实际运营,两公司董事、总经理均由其委派。皇城酒店客房闲置四年,损失4000余万元;张某违反章程、未经股东会决议擅自转让重要资产。赵小海欲为皇城酒店利益提起代表诉讼。正确的是?
A. 赵小海非皇城酒店股东,无权提起
B. 应先请求母公司监事会起诉
C. 应先请求子公司监事会起诉
D. 张某转让资产无效
结论:C 正确。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知识精要:
第一,全资子公司权益受损,而侵权方与该子公司唯一股东同受他人控制时,母公司的股东可穿透一层,为该子公司利益起诉,即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 ;
第二,此类诉讼仍须走前置程序,以书面方式请求该子公司的监事会或董事会先行追责,未获回应才可自行起诉;
第三,法定代表人违反章程越权处分财产,相对人善意的,该行为
对公司有效 ,损失只能内部追偿。
逐项判定:A 错,赵小海虽非皇城酒店股东,仍可穿透取得
原告资格 ;B 错,前置请求应指向皇城酒店机关,而非海航投资的监事会
请求对象 ;C 对,先书面要求皇城酒店监事会起诉,被拒或久不答复才可自行起诉
前置程序 ;D 错,张某越权转让不因违反章程而当然无效
越权代表 。
《公司法》第189条 穿透维权看子公司:敲门找的是子公司的监事会,不是母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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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21
简易注销承诺不实与股权对外转让
常考
13/14
张某、李某、王某设立甲公司,持股40%、30%、30%。2025年8月,张某将股权转让给赵某退出。2026年3月,全体股东承诺债务已清偿,经简易程序注销登记。2026年5月,乙公司主张甲公司尚欠其货款20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转让股权须经李某或王某同意 B.其他股东接到书面通知30日内未答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C.股东承诺不实,注销登记无效 D.甲公司股东应对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结论:B、D正确,A、C错误。
第一,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书面告知数量、价格与支付条件,由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无须征得其同意通知而非同意 ;
第二,其他股东接到通知满30日不答复即视为放弃该优先权,转让不被无限期拖延30日沉默视为放弃 ;
第三,简易注销须公司无债务或债务已清、全体股东承诺,公告期不少于20日无债加全员承诺 ;
第四,承诺不实的注销登记仍有效,仅由股东对注销前债务负连带责任注销有效担连带 。
A项错,对外转让无须其他股东同意 ;
B项对,接到通知30日不答复视为放弃 ;
C项错,注销登记不因承诺不实而无效 ;
D项对,股东就公司旧债担连带责任 简易注销 注销有效,股东担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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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经知-22
公司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组成
常考
14/14
文慧公司由李某、王某、赵某、张某出资设立,李、王、赵组成董事会,张某未参与经营。公司经营期限至2050年12月31日。2025年1月,李某因移民提议提前解散,另三位股东一致同意并决议解散。关于清算,下列正确的是?
A. 各股东是公司的清算义务人
B. 李某、王某、赵某是清算义务人
C. 应由董事组成清算组,股东会不可另选他人
D.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清算致公司损失的应赔偿
结论:B、D 正确,A、C 错误。
公司清算
知识精要:
第一,公司解散后应当清算,董事是法定
清算义务人 ,须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
第二,清算组由董事组成,但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另选他人的,从其约定
公司自治 ;
第三,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赔偿责任 ;
第四,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者成立后不清算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
指定清算 。
逐项判定:A 错,全体股东并非清算义务人,未参与经营的张某更不担此
股东不担 ;B 对,李某、王某、赵某身为董事即为义务人
董事范围 ;C 错,否定了股东会另选他人的自治空间
另选他人 ;D 对,怠于清算致公司或债权人受损须赔偿
赔偿责任 。
《公司法》第232条 清算义务人只认董事,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股东会可另选他人,怠于清算致损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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