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

民法-157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公司将某大桥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工程验收合格后,乙公司拒付工程款。丙公司能否直接起诉甲公司支付工程款?
参考答案
丙公司能直接起诉甲公司。实际施工人可直诉发包人依据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一)》第43条,实际施工人得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法院可追加转包人参加诉讼,由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担责。要件: 第一,原告是实际施工人; 第二,被告是发包人; 第三,追加转包人为第三人; 第四,查明欠付工程款数额。套用:丙系乙的转承包人,属实际施工人;甲为发包人;乙拒付后,法院应追加乙,查清甲对乙欠付的款项,发包人仅在欠付范围内担责,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红色=必须写出的采分点;蓝色=法条依据;黄色=陷阱词;灰色=可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