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无效,验收合格仍可主张工程款

民法-63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观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乙建筑公司将其承包的工程违法转包给无资质的个人丙,转包合同被认定无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丙请求乙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以合同无效为由拒绝。丙的主张应否支持?
参考答案
结论:可以支持。施工合同无效并不免除工程款支付义务,关键看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民法典》第79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第一,验收合格的,参照约定折价补偿;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先修复。 第二,修复后合格的,仍参照约定折价,但发包人可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第三,参照哪份合同: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优先,难以确定时参照最后签订的合同。 本案转包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乙以合同无效为由拒付不成立,丙可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请求折价补偿。 先定质量是否合格,再谈能否折价以及参照哪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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