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买卖的期限利益丧失
题干
甲科技公司与乙商贸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约定设备总价800万元分10期、每半年各付80万元。乙付清首期后连续三期未付,欠款240万元,甲多次催讨无果,遂起诉。甲能否请求乙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
参考答案
能。乙丧失期限利益,甲可要求付清全部余款。《民法典》第634条第1款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欠付到期价款达全部价款五分之一,且经催告后合理期间内仍不给付的,出卖人可请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要件为:
第一,合同属分期付款买卖;
第二,欠付到期价款达五分之一;
第三,已催告;
第四,合理期间内仍不履行。
本案中,甲乙约定总价800万元分10期付款,属分期付款买卖;乙连续三期未付、欠240万元,已超五分之一;甲多次催款,乙始终未付。故甲可请求一次性付清剩余价款,也可解除合同。分期付款买卖期限利益丧失以欠款达五分之一且催告无果为前提
答案默认遮住——先回忆,再点答案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