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权的设立
题干
甲于2022年3月7日向乙借款50万元,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甲以其持有的鼎盛公司股权出质给乙;3月9日双方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问:乙的股权质权何时设立?
参考答案
乙的股权质权已设立,时间为2022年3月9日,即办妥出质登记之日。依据《民法典》第443条,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要件有三:
第一,出质标的须为依法可转让的股权;
第二,出质人与质权人须订立书面质押合同;
第三,须办理出质登记,登记属质权设立要件。
本案中,甲以其持有的鼎盛公司股权为乙提供质押,双方已订立质押合同,并于3月9日完成出质登记,故质权自登记之日设立。另约定的汽车质押因未交付,动产质权未设立,不影响股权质权的认定。质押合同生效只产生债权效力,不等于质权已设立。动产质权看交付,权利质权看登记。
红色=必须写出的采分点;蓝色=法条依据;黄色=陷阱词;灰色=可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