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履职致害的责任归属

商法-12商法公司的设立案例题5 个采分点
题干
发起人甲在为公司办理消防验收手续途中驾车违章,撞伤路人戊。该公司此后登记成立。戊的损害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
戊的损害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公司法》第44条,发起人因履行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可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或无过错的发起人赔偿后,可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要件:一、行为属职务侵权;二、造成第三人损害;三、以公司是否成立确定责任主体。本案甲办理消防验收系履职行为,公司已成立,故戊向公司主张,公司赔付后可向有过错的甲追偿。 记:合同问名义,侵权问职责,成立与否定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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