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关系的内外效力区分

商法-26商法公司股东主观题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与乙签订代持协议,约定甲出资、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持股,公司及其他股东对此不知情。后甲主张自己才是股东并要求公司变更登记,同时反对乙的债权人执行该股权。应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结论:代持须区分内外两层:内部依协议,外部依登记外观。《公司法解释(三)》与《公司法》第34条确立了这一分工。 第一,内部关系上代持协议有合同效力,甲享有投资权益,可请求乙转交分红等收益。 第二,对外关系上登记具有公示公信,乙的债权人可信赖工商登记申请执行。 第三,甲请求显名变更为股东,须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本案甲仅取得内部债权性权益,既不能直接否定登记效力,也不能阻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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