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

民诉-86民诉民事诉讼程序:一审普通程序、二审案例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A区法院,甲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货款。审理中甲公司担心乙公司转移财产,欲申请查封其名下一处已抵押给丙银行的房产。甲公司应向哪个法院申请查封?
参考答案
甲公司的查封申请只能向A区法院提出,即由受理本案的法院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诉讼中保全由法院裁定实施,必要时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要件为: 第一,申请须于诉讼进行中提出; 第二,须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出,而非财产所在地法院; 第三,须存在判决难以执行的危险,如对方转移财产; 第四,法院可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本案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案已由A区法院受理,乙公司有转移房产之嫌,甲公司向该院申请查封并可按要求提供担保,故A区法院有管辖权,房产所在地法院并不因此取得保全管辖权;该房产已抵押给丙银行,查封仅限制处分,也不影响丙银行就抵押房产的优先受偿权。 诉中保全归受理法院管,财产所在地不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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