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基本法官员资格与解释权

理论法-41理论法港澳基本法:官员资格与基本法解释权客观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立法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方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发回,被发回者立即失效且原则无溯及力 B. 美国公民杰克逊可在香港特区担任法官 C. 港澳特区需中央任免的高级官员只有特首 D. 特区各级法院均有权解释基本法中的自治条款
参考答案
结论:A、B、D正确,C错误。港澳基本法官员资格与解释权 知识精要: 第一,立法会法律须经行政长官签署公布才生效,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发回,发回即失效、无溯及力发回失效; 第二,仅香港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澳门终审法院院长与检察长受限资格分层; 第三,法院只解释自治条款且以审案为前提自治条款。 逐项判定:A对,发回即失效发回失效;B对,外籍可任法官资格分层;C错,检察长中央任命中央任命;D对无级别限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90条 发回失效,资格分层,法院可释自治条款

答案默认遮住——先回忆,再点答案区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