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授权真委托的复议被申请人

行政法-66行政法行政复议法案例题6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甲市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授权乙环保志愿者协会检查企业排污并作出处罚。乙协会认定丙公司超标排放,罚款5000元。丙公司不服。问:本案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如何确定?
参考答案
本案复议被申请人应为甲市生态环境局为被申请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9条第3款,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应锁定为委托的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判断要件: 第一,组织以自己名义对外执法,须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第二,授权依据仅为规范性文件的,不发生授权效果; 第三,无授权而实际受托行事的,属假授权真委托,后果归于委托机关。 本案中,甲市生态环境局以自制的《管理办法》授权乙协会检查排污并罚款,该文件只是规范性文件,乙协会据此罚款实为受托行为,故由委托机关甲市生态环境局充任被申请人,乙协会不是被申请人。 口诀:授权先看文件层级,规章以下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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