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阶段当庭认罪认罚可适用

刑诉-07刑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例题5 个采分点
题干
甲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其始终坚称自己无罪。公诉提起后,法庭审理时甲当庭改变供述,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并愿意接受处罚,希望获得从宽处理。问:甲是否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参考答案
结论:可以适用。理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均可适用,法律并未要求行为人必须在侦查或起诉阶段就认罪。判断的关键在于被告人是否自愿如实供述、是否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本案中,甲在审判阶段当庭改变供述,承认实施了盗窃行为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已同时具备上述三项要素;其先前不认罪只影响从宽幅度,不构成适用该制度的障碍。故甲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法院可从宽处罚,但从宽幅度应体现其认罪时间较晚的差异。《刑事诉讼法》第1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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