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速裁程序不等于不认罚

刑诉-06刑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例题5 个采分点
题干
丁某涉嫌诈骗罪被抓获。审查起诉期间,其表示认罪认罚,却拒绝接受速裁程序的适用。检察院认为其并非真正认罚,遂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问:该做法是否正确?
参考答案
不正确。首先,认罪认罚从宽中的「认罚」,指被追诉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其核心是接受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认可相应程序后果,并非必须选择某一特定程序。其次,速裁程序属于可选择的审判程序,是否适用应由被追诉人自愿决定,其不同意速裁并不影响认罚成立,检察机关可依法改按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办理。最后,检察院以不同意速裁为由否定其认罚,实质是缩小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剥夺被追诉人的程序选择权,于法无据。不正确 自愿认罪认罚 认罚的核心是接受量刑建议 速裁程序可选择 不得以程序选择否定认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 记住:认罚看的是接受量刑建议,程序选择不影响认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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