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作为的正当防卫

刑法-48刑法排除犯罪性事由案例题7 个采分点
题干
甲之女丙落水,甲有能力救助而不救;乙见状以暴力迫使甲救助丙,致甲轻伤。乙对甲的行为是否成立正当防卫?
参考答案
乙对甲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依据《刑法》第20条,为保护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可以实施防卫。要件为: 第一,须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包括不作为; 第二,该侵害正在进行、尚未结束,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第三,防卫人主观上出于保护他人权益的目的,具有防卫意识; 第四,防卫强度与所保护利益基本相当,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本案中,甲对落水的女儿丙负有救助义务且有救助能力却拒不施救,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不法侵害,侵害持续存在;乙为使甲履行救助义务施加暴力,致其轻伤,所保护利益远重于轻伤后果,手段与目的相当。正当防卫不法侵害既可表现为作为,也可表现为不作为。

红色=必须写出的采分点;蓝色=法条依据;黄色=陷阱词;灰色=可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