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题干
行政复议申请应在什么期限内、以什么形式提出?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审查并作出何种处理?对不予受理决定或者驳回申请,申请人可以如何救济?
参考答案
结论:复议申请须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机关收到后五日内审查完毕《行政复议法》第20条、《行政复议法》第30条。
第一,形式上,书面申请为原则口头申请为例外,书写困难可口头,当场记录。
第二,受理审查,须查适格、利害关系、请求具体、未超期、属范围与管辖、无重复申请;符合条件的必须受理,审查期满未作不予受理决定视为受理。
第三,材料不齐应一次性书面通知补正,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受理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应决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行政复议法》第33条。
判断口径:不予受理、驳回或超期不答复可向上级机关反映,复议前置的可自收到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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