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在法内,并不绝对优先
题干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称:自由是做法律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是人能做应该做的、不被强迫做不应该做的。对此理解不正确的有?(多选)A.自由是从束缚中解脱、不受约束的状态,法律不应束缚自由 B.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律限制某些自由是为实现更大自由 C.自由是最重要价值,与其他价值冲突时自由优先 D.权义复合性规则既追求自由价值,也约束自由价值
参考答案
本题选 A、C,两项对自由的解读均不成立。
知识精要:
第一,自由是法律之内的自由,法律设限并非束缚,而是自由实现的条件;
第二,自由具体且有主体性,同一状态对某人是自由、对他人未必,须放到具体情境;
第三,自由并不绝对优先,与其他价值冲突时应个案权衡。
逐项判定:A 错,把自由当成摆脱一切束缚的无约束状态;B 对,法律限制某些自由正是为了扩大自由;C 错,主张自由绝对优先、无视个案衡量;D 对,权义复合规则兼含对自由的追求与约束。
法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1条 自由在法内,非绝对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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