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类型与适用

行政法-148行政法行政诉讼裁判主观题6 个采分点
题干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应如何判断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依据行为类型与是否经过复议、复议改变或维持,选择适用确认违法、确认无效、撤销、变更、履行或给付判决?
参考答案
五个合法要件是认定违法的标尺,先定合法性,再按行为类型与复议情况选判决。 第一,作为类行为看主体、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有无明显不当,缺一即违法。 第二,违法但撤销无意义的,判确认违法;属重大且明显违法且原告申请的,判确认无效。 第三,行政处罚明显不当或款额认定确有错误的,可判变更,也可撤销。 第四,不作为成立的,能履行的判在一定期限内履行,需调查裁量的判重作,负给付义务的判履行。 第五,经复议维持的,须将原行为与复议决定一并审查后分别判决。判断口径:先找被诉行为,再定合法性,最后看复议有无改变或维持。参见《行政诉讼法》第70条、《行政诉讼法》第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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