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9 张

商经知-62

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与离职补偿

常考 1/9
2023年3月李某入职甲公司,未签书面合同,口头约定试用期1个月,期满月工资4000元。2024年7月,李某因不能胜任高温夜班主动辞职并办结离职。关于其可获赔偿或补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可主张经济赔偿金 B. 可同时获得赔偿金和补偿金 C. 主动辞职的,甲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D. 可主张2023年4月至2024年7月的双倍工资
结论:A、B、D 当选,三项说法均不正确。双倍工资起于满月次日、止于满年前一日 知识精要: 第一,劳动者主动预告辞职的,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主动辞职无补偿; 第二,经济赔偿金以违法解除为前提,与补偿金不能兼得违法解除才赔偿; 第三,用工满一个月仍无书面合同的,自次日起按月加付一倍工资,至满一年前一日止共十一个月二倍工资期间; 第四,满一年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加付工资停算满一年转无固定期限。 逐项判定:A 错,甲公司未违法解除,无赔偿金违法解除;B 错,二者不可并得不可兼得;C 对,主动离职无补偿义务主动辞职;D 错,应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错误。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劳动合同法》第46条 主动辞职无补偿;违法解除方付赔偿金;未签合同付11个月二倍工资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63

试用期条款与保密违约金

常考 2/9
老范入职凯德酒店,合同只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不发工资,月岗位工资3000元,另约定其负有保密义务、泄密须付违约金。5个月后老范离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试用期约定无效,视为未约定试用期 B. 试用期内无工资的约定无效,老范可主张工资15000元 C. 保密条款有效,酒店应支付保密费 D. 老范泄密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结论:A、B 正确,C、D 错误。试用期与保密 知识精要: 第一,试用期含于合同期内,只约试用期不定合同期限的,条款无效,该期限即合同期限合同期限; 第二,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同岗位工资八成,也不低于最低工资八成; 第三,保密可约定有偿或无偿,未约定即无保密费非法定; 第四,劳动者担违约金仅限服务期与竞业限制两类。 逐项判定:A 对,一年试用期无效,视为无试用期条款无效;B 对,不发工资违法,可主张五个月15000元15000元;C 错,保密条款有效但酒店无付费义务无付费;D 错,泄密不属可约定违约金的情形不可约定。 《劳动合同法》第19条 《劳动合同法》第20条 《劳动合同法》第25条 只约试用期即无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八成,保密不必然付费,违约金仅限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64

劳动争议的解决路径与裁决生效

常考 3/9
老范离职时与凯德酒店发生一系列争议,就争议解决方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再申请仲裁或诉讼 B. 争议发生后一年内,任一方须依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C.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 仲裁裁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结论:C 正确,A、B、D 错误。先裁后审 知识精要: 第一,和解、调解、仲裁与诉讼均可采,和解调解非必经且无强制执行力非必经; 第二,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环节,无需事先约定仲裁条款,时效一年前置; 第三,普通裁决送达后十五日内可诉,期满未诉方生效十五日; 第四,小额讨薪与工时休假社保争议一裁终局,作出即生效终局。 逐项判定:A 错,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仍可仲裁或起诉和解;B 错,申请仲裁无须仲裁协议协议;C 对,须经仲裁方能起诉前置程序;D 错,一般裁决十五日内未诉才生效生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0条 劳动争议先裁后审,和解调解非必经,一般裁决十五日后生效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65

经济性裁员的程序与优先留用

常考 4/9
易盛嘉信有限公司因重整需一次性裁员50名职工,下列有关裁员应遵从的程序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提前征求工会意见并接受工会的指导和监督 B.裁员方案实施前,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C.裁员方案中应包含裁员后6个月内招募新员工时优先招募被裁减人员的承诺 D.裁员方案实施中,不得裁减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结论:B正确。 第一,裁员二十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一成以上,须走经济性裁员程序,经经营管理者决定后,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提前三十日说明听意见; 第二,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通知被裁减者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长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及家庭困难者只是优先留用优先留用非不得裁减。 A项工会仅有提意见权,无指导监督权,错; B项报告义务成立,对; C项既无预先承诺义务,又限于同等条件,错; D项无固定期限合同者仅优先留用,仍可裁减,错。经济性裁员决定—说明听意见—报告,优先留用不等于免裁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66

劳务派遣协议的条款效力

常考 5/9
天高公司与地厚公司协商劳务派遣协议,下列条款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李某在地厚公司的工作岗位必须在协议中约定 B. 李某的工作岗位可为地厚公司的关键岗位 C. 李某劳动报酬应在协议中约定,且与地厚公司相同或类似岗位员工实行相同分配方法 D. 双方对协议内容负保密义务,但需向李某本人披露
结论:A、C、D 正确,B 错误。劳务派遣协议 知识精要: 第一,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限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第二,协议须载明派遣岗位、人员数量、期限、报酬和社保费数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 第三,被派遣者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员工同工同酬,实行相同报酬分配办法; 第四,派遣单位须将协议内容告知劳动者,保密约定不阻却其知情权。 逐项判定:A 对,派遣岗位属协议必备条款;B 错,派遣岗位受三性限制,关键岗位不得派遣;C 对,报酬须在协议中约定并同工同酬;D 对,虽负保密义务,仍须向本人披露。 《劳动合同法》第59条 《劳动合同法》第63条 《劳动合同法》第66条 《劳动合同法》第60条 派遣限三性,协议列岗位报酬,同工同酬加告知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67

劳务派遣中双方的义务边界

常考 6/9
天高公司(劳务派遣单位)与地厚公司(用工单位)对李某的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 天高公司与李某签订期限为6个月、到期自动续期6个月的劳动合同 B. 地厚公司将李某派遣至自己的子公司工作 C. 地厚公司要求李某缴纳3000元岗位责任保证金 D. 天高公司告知李某可以参加本公司工会,也可以到地厚公司参加工会
结论:D 正确,A、B、C 错误。派遣 知识精要: 第一,派遣单位须与被派遣者订立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第二,用工单位不得再派遣,自身亦无派遣资质; 第三,双方均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可在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任一方参加工会。 逐项判定:A 错,六个月低于两年下限;B 错,派往子公司即再派遣;C 错,保证金属变相收费;D 对,享有工会选择权。 《劳动合同法》第58条 《劳动合同法》第60条 《劳动合同法》第62条 《劳动合同法》第64条 两年合同、禁转派、禁收费、工会二选一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68

二倍工资与一裁终局

常考 7/9
2017年2月,李某等10名农村青年到甲建筑集团打工,一直未签书面合同,半年后开始欠薪。2018年3月李某申请仲裁追讨工资150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2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是农民,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B.李某可主张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每月二倍工资 C.仲裁申请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D.一方不服裁决即可向法院起诉
结论:B正确,A、C、D错误。 第一,农村户籍者一经与用人单位形成用工关系即取得职工身份,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职工身份; 第二,自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未签书面合同,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区间; 第三,追讨劳动报酬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十二个月合计额的,适用一裁终局一裁终局适用。A错,农民工是劳动者,仲裁机构应当受理;B对,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逐月均可主张;C错,书写确有困难者可口头申请;D错,用人单位不得起诉,只能申请撤销。一裁终局欠薪金额小的一裁终局,劳动者留诉权,单位只能申请撤销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69

失业保险金与遗属待遇

常考 8/9
张某在甲公司连续工作3年,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因效益不佳经济性裁员,张某被裁,随后办理失业登记并积极求职,因专业面窄久未就业,忧郁成疾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生前有权领取失业保险金 B.张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其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C.若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遗属有权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D.若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遗属有权获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结论:A、B、D 正确,C 错误。失业保险待遇 知识精要: 第一,领金须同时具备缴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三个要件; 第二,判断是否非自愿只看中断是否违背本人意愿,经济性裁员、预告解除等具体事由不另设门槛不问具体事由; 第三,领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获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遗属两项待遇。 逐项判定:A 对,缴费满三年、被裁、已登记求职,要件齐备三项符合;B 对,解除原因不影响资格认定与原因无关;C 错,不存在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系与经济补偿混淆无经济补偿金;D 对,丧葬补助金由失业保险基金负担基金负担。 满一年加非自愿失业加登记求职才可领金,领金期间死亡遗属得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

商经知-70

未参保工伤待遇与第三人侵权医疗费

常考 9/9
李某2025年3月入职甲公司任司机,去机场接客户途中被王某驾车撞伤,王某负全责。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 甲公司未缴工伤保险费,李某就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B. 甲公司未缴工伤保险费且不付待遇,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 C. 王某不能支付医疗费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 D. 李某被认定五六级伤残,按月伤残津贴应由甲公司承担
结论:C、D 正确,A、B 错误。工伤待遇 知识精要: 第一,缴费是单位单方义务,未参保仍按待遇项目和标准享有单位全责; 第二,单位拒付则基金先付再向单位追偿,社保部门无权令付基金先付; 第三,第三人致工伤医疗费不重复,第三人拒付时基金先付后追偿权; 第四,五六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津贴由单位负担津贴归属。 逐项判定:A 错,未参保只换付费主体,待遇不丧失不丧失;B 错,应由基金先行支付,而非社保部门责令无责令权;C 对,王某不付时基金垫付可追偿先行支付;D 对,五六级津贴单位负担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41条 《社会保险法》第42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未参保单位全赔,单位不付基金先付,第三人医疗费先垫后追偿,五六级津贴归单位

三个动作任选:先「遮住答案」回忆整段 → 「遮关键词」抠得分词 → 「填空判定」逐空默写。